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织女河-淄河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末端橡胶坝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 (第二次) 一、 招标工程概况:
招标人名称: 广饶县环境保护局 招标人地址: 广饶县乐安大厦 项目编号: GRZCGK 2014-226# 代理机构名称: 胜利油田同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东营区沂州路62号1幢312室 工程名称: 织女河-淄河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末端橡胶坝工程施工 工程规模: 本项目为橡胶坝基础施工,按照施工蓝图内容施工,达到设计要求,包括坝底板段、上下游护坡段及铺盖、机电设备管理房等;机电设备购置安装,按照施工蓝图要求,购置安装全部机电设备,包括充气坝袋、充排系统、发电机等。
施工计划投资约57.5万元。
招标范围: 施工为施工蓝图及工程量清单内的全部工程,包括橡胶坝基础施工及机电设备购置安装。
标段划分: 本项目施工分为一个标段。
资金财政资金。
工程地点: 织女河-淄河人工湿地末端。
二、项目招标要求:
1 、参与投标的企业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 、参与工程施工投标的企业必须具有主项资质为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参与投标的建造师具备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含)以上资质。
3 、参与投标的企业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4 、参与投标的企业(除水利水电工程专业监理企业)未经山东省水利建设市场平台公布的企业,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 凡由水利部或工程所在地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在其平台公布禁止进入水利建设市场或列入黑名单的,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招标人根据招标工程的需要将对报名的企业进行资格审查,并按有关规定选择合格的投标人。
招标人在招标报名截止日三个工作日内,持书面申请函到广饶县人民检察院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三、报名方式及要求: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5月6日至2015年5月12日进入广饶县公共资源交易网( />投标人现场报名时必须提供企业有关证件原件【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拟投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法人代表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体现拟投标建造师和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在本企业交纳最近六个月(含)以上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及与原件一致的复印件两份,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 1、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指能体现投标人单位名称和个人姓名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网上件;若网上件仅体现个人姓名(或投标人单位名称),投标人须同时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网上件及加盖注册地社会劳动保险机构章的花名册;投标人现场报名时须提供上述参保人员社保查询信息,以便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从企业注册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查询其社会保险缴纳情况。
2 、若投标人注册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未开通社会保险信息查询功能,投标人须提供体现投标人单位名称和个人姓名同时加盖注册地社会劳动保险机构章和投标人公章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
未办理广饶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企业信息库入库手续的企业,请登录广饶县公共资源交易网(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地点: 广饶县乐安大街乐安大厦西辅楼三楼服务台。
工 本 费: 每份人民币150元/本,售后不退。
开标时间及地点: 2015年5月29日15: 00时在广饶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29开标室。
联 系 人: 张女士 联系电话:
0546-6449591 7760287 8338187 监管单位: 广饶县审计局、广饶县财政局、广饶县人民检察院、广饶县政府采购办公室。
报名监管电话: 0546-6923181 技术指导电话: 18265461772(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 滕先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