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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2015年化工材料年度招标项目-4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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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2015年化工材料年度招标项目-4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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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讯详细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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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山东省2015年化工材料年度招标项目-4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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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 |
发布时间: |
历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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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
供应部就次氯酸钠等化工材料在招标中心进行招标采购,现公开邀请合格投标人进行网上电子投标。
一、招标内容 1、项目标号: GYBZB201505040023 2、项目标名: 2015年化工材料年度招标项目-4 3、物资名称及数量: 次氯酸钠等,请点击左下角物资明细表查看。
4、交货地点: 采购方指定地点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格要求:
1、必须是独立的法人单位,注册资金在100万元(含)以上;并配有较强的专业技术队伍,能提供快速的售后服务响应。
2、具有行业主管部门认定的生产制造商资格或相关经营资格(营业范围中含有化工产品,具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资质),并在同规模类型企业中有相同产品的供货业绩。
3、投标人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同时具备独立开具结算发票的能力。
4、投标方所投货物应有经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检测合格的产品质检报告书。 投标全部货物必须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和具有合格的产品合格证书,并确保该物资在到达使用现场之前的所有运输等其他事宜要符合国家的要求规定。
5、具有生产经营相关产品的良好经验,在货物使用过程中未发现重大质量问题。
6、投标单位在报价的同时必须注明报价物资的品牌和厂家,规格与报价物资不符的新产品,必须与现场真正交流,其产品必须经过现场使用的认可,否则报价视为无效。
7、请各投标单位在公告结束时间前上传最新的资料文件,新供应商需要将公司资质包括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副本、组织机构代码、体系认证、相关生产经营许可证件、业绩表、业绩证明材料(以签订的盖章合同为准),业务授权人证明等资格预审文件原件和复印件报送采购管理科王工(电话0634-7920025),原件现场审核后返还,复印件用于资格预审、存档(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逾期不予受理。
8、结算方式、时间及地点: 银行承兑汇票支付,货到验收合格,开具全额增值税(税率17%),挂账后三个月付款。
9、采购量仅供报价参考,中标后买方不承诺向卖方采购此数量的货物,可高于或低于此数量,无论采购数量多少,按实际采购数量结算。 在市场价格变动不大的情况下,本次招标价格执行有效期为一年。
三、投标人须登录莱钢集团电子交易平台( />项目报名截止时间: 2015年5月18日14: 30 四、网上投标方法: 具体步骤请参照本网站“服务指南”。
五、招标文件发售 1、招标文件售价: 100元(人民币),标书售后不退 2、购买招标文件时间: 自资格预审结束之日起--2015年5月22日工作时间 3、购买招标文件方式:
(1)网银支付 供应商登陆平台后,若有可支付的项目,招标项目待办工作列表里面将有订单,可以直接点击支付进入网上银行系统,完成标书费支付,系统自动开通投标权限。 此项操作需在项目指定的售标时间内进行。
(2)银行汇款 工商银行 开户名称: 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莱芜分公司 开 户 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莱芜钢城支行 账 号: 1617011029248031672 投标人汇款后,将银行汇款凭证复印,并在复印件上注明投标项目的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投标单位联系人和联系电话等信息,传真至招标中心0634-6923170。 招标中心据此开通标书下载权限。 投标人过后到莱钢财务部经费管理科索要收款收据。 (地址: 莱钢集团办公楼1102室 电话: 0634-6820923) 4、网上发售: 投标人成功购标后,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模板。
六、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 2015年5月22日14:30分,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莱钢集团电子交易平台成功递交所有电子投标文件。
七、开标地点: 山钢股份莱芜分公司招标中心第四招标室,电话: 0634-6923164 八、投标过程中如有疑问可与招标中心刘圣联系,电话: 0634-69231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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